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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瞞旅居史確診致600余人隔離,一男子獲刑兩年
2022-05-28 08:25:57
據浙江溫州龍港市人民法院5月27日消息,5月26日上午,龍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疫情期間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件,當庭宣判:被告人黃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。
2020年1月21日,被告人黃某某自駕從湖北武漢回到龍港市銀苑大廈家中后,在明知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了相關防控措施的情況下,隱瞞自己有武漢旅居史的事實,故意拒絕工作人員的防控排查。
之后,黃某某多次出入醫院、銀行、商業街等公共場所,并于2020年2月16日,被確診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,造成500多名住戶、20多名醫護人員以及100多名密接者被隔離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0年第1號》(2020年1月20日成文)文件,經國務院批準,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規定的乙類傳染病,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、控制措施。
龍港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黃某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,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、控制措施,導致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、控制措施的傳染病,有嚴重傳播危險,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,鑒于被告人黃某某具有坦白情節,且自愿認罪認罰,結合本案其他案情,可依法從輕和從寬處罰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當前,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,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,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,請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,配合做好核酸檢測、健康監測、隔離管控、居家辦公等防控措施,切莫以身試法,觸碰法律紅線,共同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!